本项目采购清单
采购人确定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所列的所有苗木均属主要标的。
发布中标公告时,主要标的为货物类将公布主要标的的品牌、型号规格、价格等公开事项。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供应商按照要求填写《核心产品公开事项》(见投标文件格式)在投标文件中予以响应。
(二)本项目采购清单中具体技术参数的要求如下:
序号 |
苗木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标的 |
备注 |
1 |
秋枫 |
苗高*冠幅*胸径 =5-5.5m*2.5-3m*16-17cm |
株 |
1067.00 |
是 |
假植苗 |
2 |
黄花风铃木 |
苗高*冠幅*胸径 =4.0-4.5m*1.5-2.0m*15cm |
株 |
327.00 |
是 |
假植苗 |
3 |
凤凰木 |
苗高*冠幅*胸径 =5-5.5m*2.5-3.0m*25cm |
株 |
14.00 |
是 |
假植苗 |
4 |
国庆花 |
苗高*冠幅*胸径 =5-5.5m*2.5-3.0m*20cm |
株 |
16.00 |
是 |
假植苗 |
5 |
大腹木棉 |
苗高*冠幅*胸径 =3.5-4m*2.5-3m*16-18cm |
株 |
37.00 |
是 |
假植苗 |
6 |
宫粉紫荆 |
苗高*冠幅*胸径 =5-5.5m*2-2.5m*13-15cm |
株 |
216.00 |
是 |
假植苗 |
7 |
华灰莉 |
苗高*冠幅=120cm*100cm |
株 |
300.00 |
是 |
假植苗 |
8 |
硬枝黄蝉 |
苗高×冠幅 100cm×80cm |
株 |
66.00 |
是 |
假植苗 |
9 |
红继木 |
苗高×冠幅 100cm×80cm |
株 |
135.00 |
是 |
假植苗 |
10 |
勒杜鹃 |
苗高×冠幅 60cm×40cm |
袋 |
42769.600 |
是 |
16 袋/m2 |
11 |
沿阶草 |
高度*冠幅=15cm*15cm |
袋 |
256838.400 |
是 |
64 袋/m2 |
12 |
马尼拉草 |
件装 30cm×30cm/件 |
m2 |
132675.42 |
是 |
|
此表《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标注的★
号不可偏离项条款,投标人无需再在“★号不可偏离项条款
响应表”进行投标响应,而是需要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提交《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作为投标承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响应采购人特别要求的承诺书》的要求作出承诺,将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采购人设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说明: 根据《广东省林业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的通知》(粤林[2017]135 号)文要求,要严格执行种苗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检验检疫等各项制度,认真监督大树大苗来源,对来源不清的苗木依法予以处理。
1、货物类项目k8凯发天生赢家的售后服务
(1)免费养护期期限:因征地、拆迁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苗木不能按计划种植、需要苗木供应商推迟供苗的,推迟
30 个自然日以内的由苗木供应商负责免费养护。具体按《惠州市市直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绿化工程实行苗木采购与种植分离实施办法》、国家或行业有关标准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2、服务场所响应服务的需求
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在惠州市惠城区内提供自有或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供应商可以委托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的其他方公司作为服务场所,并由被委托的其他方公司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 或供应商承诺中标后按上述要求设置服务场所并提供相关服务。
供应商按要求提供的服务场所作为合同履约的要求需列入合同管理,合同需要依法公开。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未按要求签订合同履约,视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可以依法主张有关权利。
供应商提供投标文件需要按照“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来佐证自己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场所的需求。各种服务场所
的情形是否响应满足采购人的服务需求,由评标委员会依法在评标会议期间对采购文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认定。
关于服务场所所需证明材料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 17 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规定,采购人要求投标文件提供证明材料为:
方式:提供自有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或提供租赁的固定场所作为服务场所并为本项目派出人员提供服务的方式,以及在投标时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本项目拟派出人员购买的本单位社保记录(其中,最近一次购买的社保记录日期不得超过开标当日半年以上)复印件等。
1、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
关于纳税信用等级的情况说明: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8 号《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新增 m 级。增设 m 级纳税信用级别,纳税信用级别由
a、b、c、d 四级变更为 a、b、m、c、d 五级。《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税务机关每年 4 月确定上一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为纳税人提供自我查询服务。
关于企业信誉的一般需求的情况说明:信用报告在国内
近几年才开展,当前信用报告并无具体年限的查询信息,一
般显示报告日期或打印日期,因此要求投标文件提供开标当月之前六个月内出具报告日期或打印日期的一份信用报告复印件或打印稿文件作为证明材料。当前税务部门对“纳税
信用等级”没有出具盖章书面或匾额的证明材料,一般由纳税人在网上自行打印,因此,投标人提供纳税信用等级的自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及查询路径作为证明材料,不再限于书面盖章或匾额,不再要求原件备查。“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由于有些城市未再开展或连续情况不同,也没有有效期,因此,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所在地政府因转变政府职能交由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或守合同重信用的复印件材料。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承接
过的苗木采购同类业绩。单个同类项目金额不小于人民币
350 万元(含 350 万元)的苗木采购同类业绩,每提供一项
得 3 分;单个同类项目金额人民币 150-350 万元(含 150 万
元,不含 350 万元)的苗木采购同类业绩,每提供一项得 2
分;单个同类项目金额小于人民币 150 万元的苗木采购同类业绩不得分。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中标通知书及其相对应合同的复印件、中标公示网上打印页,投标人可以复印合同的关键页面。中标通知书是指组织招标投标活动的代理机构依据《招投标法》或《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的政府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发布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或中标公告,然后代理机构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告知其中标的书面通知文件,该书面通知文件称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无提供这些同类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得分)。
采购人关于本项目同类业绩的情况说明:同类业绩是指经政府采购网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依法公开招标的苗木采购项目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18 年度
的会计审计报告。
的苗木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都符合采购清单中具体
技术参数的要求,承诺作为合同履约的事项,并作为合同结算的依据(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货物来源渠道正当、苗木无病虫害,需提供采购苗木政府机构办法的检验检疫证明材料。
采购人关于设置项目实施方案的情况说明:
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进度计划、货物供应组织、人力资源安排、拟投入自有设备情况,完全满足需求书要求,方案真实有效、科学、合理得
5 分;基本满足需求书要求,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得 3 分;
实施方案安排不完善计划、人员、等相关情况不合理,得 1 分;无不得分。
案进行综合评审。方案科学合理,安全标准化达标为优。 采购人关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情况说明: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依据本项目的需求,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强化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注重绩效管理和持续改进,符合安全管理的基本规律,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投标人在惠州需有 236 亩以上的苗木基地,投标文件需提供苗圃用地证明(如租用用地需提供租用合同复印件,城镇、街道办或国土部门的土地租赁备案手续复印件。
采购人关于所需项目应急措施的情况说明:本项目在惠
州还需一定的苗木基地作为服务场所提供苗木周转、暂存和养护。本项目涉及种植乔木约 1677 株,灌木 501 株,地被
植物约 6686 平方米,马尼拉草 132675.42 平方米。按乔木
70 株/亩、灌木 150 株/亩计算,最少约需 236 亩苗圃用地推
算,供苗单位在惠苗圃不得少于 209 亩。同时,目前小金河大道市政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工作尚未完成, 根据
《惠州市市直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绿化工程实行苗木采购与 种植分离实施办法》(惠府[2017]23 号)文的规定,因征地、拆迁等建设单位原因造成苗木不能按计划种植、需要苗木供应商推迟供苗的,推迟 30 个自然日以内的由苗木供应商负责免费养护,要求投标人在惠州还需一定的苗木基地作为服务场所提供苗木周转、暂存和养护,苗圃基地越大实力越强。
投标人需要安排项目负责人 1 名和 8 名专业技术
人员共同组成本项目服务团队。具体如下:
投标人派出 1 名为其已经购买了社保的获得由人社部门核发的园林高级工程师证书的人员作为本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从领取中标通知书开始至合同验收完成的相关工作;结合本项目特点,为了比较和评优高服务质量的优势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或以上风景园林协会颁发的“优秀项目经理”的为优。(投标文件响应采购人要求并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有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记录和证书复印件才得分)
投标人需拟派项目已为其购买社保的专业技术人员 8 人,需具有建设部门、人社部门或下属相关岗位培训机构等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养护工 2 名,具有建设部门、人社部门或下属相关岗位培训机构等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植保工 2 名,具有建设部门、林业部门、人社部门或下属相关岗位培训机构等核发的
《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病虫害防治员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员 2 名,具有建设部门、人社部门或下属相关岗位培训机构等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育苗工 1 名,具有建设部门、人社部门或下属相关岗位培训机构等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林木种苗工 1 名,对本项目进行实施指导以确保本项目苗木质量及成活率。(投标文件响应采购人要求并提供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缴纳开标当月之前半年内具有连续 3 个月的社保记录和证书复印件才得分)
采购人关于拟派服务团队的情况说明:本项目苗木采购资金约 574 万元,建设范围的道路全长约 5.78 公里,园林绿化面积大,项目现场点多,线长,面广。同时,该项目的道路工程是我市重点工程,为城市重要的交通要道,施工需要保持现有道路交通通行情况下开放式进行,技术复杂程度及管理复杂程度均要求高,管理工作繁重。
供货现场管理需要配合施工进行,根据现场情况,拟配备现场项目负责人 1 人外,其他园林技术人员 8 人分为两组, 分别负责道路一侧供货的现场管理;根据项目施工内容,需对苗木进行保存管理、临时养护、病虫害防治及提供技术指 导、验收等方面工作,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项目规模及技术复杂程度,配备相应等级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与园林技术人员。
(六)本项目价格分设置为 30 分的需求
采购人设置本项目价格分的情况说明: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87 号令)第五十五条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 30%”的规定,本项目属于货物采购项目,为避免恶性价格竞争,影响苗木供应质量,因此投标价格得分设置为 3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