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一、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1、机关院落 24 小时安保服务、消防中控室、配电室值班服务,保护市检察院财产安全, 做好机关消防安全维护工作;
2、清扫机关院落卫生、冬季清理积雪等服务,维护机关院落清洁、干净,对院落绿化植被定期修剪、浇水、维护,服从市检察院安排,根据需要对机关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等服务工作;
3、负责机关所有楼层、楼道、卫生间、公共会议室等办公区域及所有公共场所的卫生清扫、维护工作;保安要尽职尽责做好外来人员、机动车辆查验登记工作,机关院落车辆停放管理, 维护机关院落整洁、有序。
4、及时做好机关院落及办公楼水、电、暖、空调、水管、电梯、通风设备、消防设备、路面损坏、下水道疏通等基础设施定期检修、日常维护工作(中央空调、电梯、消防设备等,国家规定的由专业维保公司进行维保的,应聘请专业维保公司,国家规定的需要定期年检的设备应定期年检,不在物业服务范围内)。
5 物业公司服务期间所需的清洁剂、香精球等所必需的卫生保洁工具、保洁材料由物业公司自行购置,承担费用,甲方安排的日常服务范围外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物业公司需向市检察院派遣物业人员 20 名,主要包括:精干保安人员 6 名(24 小时值勤);卫生保洁人员 10 名;消防值班人员(24 小时值班,具备消防中控员职业资格证书)2 名;技能熟练的专业水电暖维修工 2 名。以上人员中需由物业公司指定一名主管人员负责物业人员分工、协调、调配工作;
7、物业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因非甲方主观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问题,由物业公司负责善后。
8、还需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物业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