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 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配送期限:一学年(按200天计算)
3.2.配送地区:合同约定地点
3.3.其他:
3.3.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由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等。技术规格质量等级应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一致;乙方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3.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报相关部门对其给予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3.3.3乙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的,供应商因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3.4乙方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3.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食品价格都须低于市场价,发现高于市场价,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3.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3.3.7.中标单位有不服从管理及存在问题不进行整改的情况出现的,则上报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不再启用。
3.4.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5.免费质保期:按生产企业产品质保期执行。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西宁市湟中区教育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 号)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从 2012 年 3 月开始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项目,项目标准为每生每天 3 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 200 天计算;从 2018 年 9 月份开始项目标准为每生每天 4 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仍为 200 天计算。
本项目配送地区:
多巴镇中心学校、拦隆口镇中心学校、李家山镇中心学校、大才乡中心学校、鲁沙尔镇中心学校、西堡镇中心学校、上新庄镇中心学校、土门关乡中心学校、田家寨镇中心学校、甘河滩镇中心学校
牛奶配送:每周须保证至少 4 天的供应量
供货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食品种类进行配餐。
配送时如需调整配餐品种,须经采购人同意,并保证学生营养搭配,配餐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每生每天 4 元(按折扣后的价格即投标单价计算)的标准, 不能因为折扣就降低学生配餐的质量。凡有回族、撒拉等清真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供货方在配餐时均应采用清真生产、清真标识的食品。
供货方应具备一个干净、卫生、安全、通风良好的储藏间,具有专业的配送机制及团队,如果供货方没有专业的配送部门,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实力
的配送机构,并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发放到班级。
配送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保鲜措施以保证食品的新鲜。每周配送 2-3 次,
配送时间为一学年(按 200 天计算)。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实际要求需要更换食品种类, 中标人须及时调整食品种类。并自行合理配置至少一个月的食谱,经采购人同意方可配送。调整后的产品单价及规格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同类产品一致, 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配送食品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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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重量 |
规格 |
招标单价(元 |
) 保质期 |
清真与否 |
牛奶 |
200g |
1*24 |
2.2 |
6 个月 |
清真 |
熟鸡蛋 |
50-60g |
1*30 |
1 |
2 天 |
清真 |
饼干 |
≧50g |
|
1.8 |
6-12 个月 |
清真 |
干果 |
|
|
1.7 |
6 个月 |
清真 |
水果 |
|
|
2 |
新鲜 |
清真 |
蛋糕 |
≧50g |
独立包装,质量符合国家食 品质量标准 |
1 |
3 个月 |
清真 |
面包 |
≧80g |
独立包装,质量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 |
2 |
3 个月 |
清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