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营养餐)-k8凯发天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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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湟中区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营养餐)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2022-11-08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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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 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配送期限:一学年(按200天计算)

3.2.配送地区:合同约定地点

3.3.其他:

3.3.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由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等。技术规格质量等级应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一致;乙方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3.3.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报相关部门对其给予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3.3.3乙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任的,供应商因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3.3.4乙方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须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3.3.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食品价格都须低于市场价,发现高于市场价,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3.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3.3.7.中标单位有不服从管理及存在问题不进行整改的情况出现的,则上报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不再启用。

3.4.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5.免费质保期:按生产企业产品质保期执行。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1 项目概况

西宁市湟中区教育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 号)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从 2012 年 3 月开始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项目,项目标准为每生每天 3 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 200 天计算;从 2018 年 9 月份开始项目标准为每生每天 4 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仍为 200 天计算。

本项目配送地区:

多巴镇中心学校、拦隆口镇中心学校、李家山镇中心学校、大才乡中心学校、鲁沙尔镇中心学校、西堡镇中心学校、上新庄镇中心学校、土门关乡中心学校、田家寨镇中心学校、甘河滩镇中心学校

1.2 产品质量要求

  • (1)★所投乳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提供的乳制品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 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常温保存 180天。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 (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qs标示”、“产品检验报告”,不添加防腐剂,不允许超量,不允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1.3 配餐要求

    牛奶配送:每周须保证至少 4 天的供应量

    供货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食品种类进行配餐。

    配送时如需调整配餐品种,须经采购人同意,并保证学生营养搭配,配餐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每生每天 4 元(按折扣后的价格即投标单价计算)的标准, 不能因为折扣就降低学生配餐的质量。凡有回族、撒拉等清真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供货方在配餐时均应采用清真生产、清真标识的食品。

    1.4储存及配送

    供货方应具备一个干净、卫生、安全、通风良好的储藏间,具有专业的配送机制及团队,如果供货方没有专业的配送部门,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实力

    的配送机构,并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1.5交付地点

    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将货物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发放到班级。

    1.6 配送方式及配送期限

    配送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保鲜措施以保证食品的新鲜。每周配送 2-3 次,

    配送时间为一学年(按 200 天计算)。

    1.7其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实际要求需要更换食品种类, 中标人须及时调整食品种类。并自行合理配置至少一个月的食谱,经采购人同意方可配送。调整后的产品单价及规格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同类产品一致, 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1.8 食品种类

    配送食品一览表

    产品名称

    重量

    规格

    招标单价(元

    ) 保质期

    清真与否

    牛奶

    200g

    1*24

    2.2

    6 个月

    清真

    熟鸡蛋

    50-60g

    1*30

    1

    2 天

    清真

    饼干

    ≧50g

     

    1.8

    6-12 个月

    清真

    干果

     

     

    1.7

    6 个月

    清真

    水果

     

     

    2

    新鲜

    清真

     

    蛋糕

     

    ≧50g

    独立包装,质量符合国家食

    品质量标准

     

    1

     

    3 个月

     

    清真

     

    面包

     

    ≧80g

    独立包装,质量符合国家食品质量标准

     

    2

     

    3 个月

     

    清真

    注:配餐食谱由投标人按照《配送食品一览表》自行合理配置至少一个月的食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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