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项目概况
现有 2 台 10 吨燃煤锅炉,供暖面积约 9.1 万平方米。
1、供暖服务内容锅炉的供暖;
固体废弃物(炉渣)的处理;
负责所聘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供暖服务范围要求
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全部人工工作; 司炉:负责日常司炉服务及管道维修; 机械:负责管道维修;
场地:保证日常环境清洁。
3、供暖服务人员要求
管理人员 3 人、司炉工 2 人、机械工 1 人、电工 1 人、水工 1 人、辅助工 2 人
(须保证 3 班作业,其中司炉工须持有上岗证,每班必须有带班炉长,并配有水工、电工。)
4、其他要求
(一)采暖期:7 个月(采暖期 7 个月,检修及维护期一个月);
(二)运行指标:供暖室内温度达到 22℃±2℃;
(三)煤(海拔 3800m 以上)
1、煤质要求:有合格的煤质分析报告(拟用煤的硫份低、煤矸石含量少),必要的煤质需要抽检;
2、煤的热质要求:4000-4300 热卡
(四)补水水量是系统循环水量的 5%
(五) 费用组成
1、煤:(1)数量:2 台 10 吨锅炉,热负荷 91000m2,直埋管道的热损失;使用地点:玉树称多县:海拔 3800 米以上;运行期 7 个月;室内温度 22±2c°。(2) 含采购费、运费、运输损耗、装卸费、短途倒运费等全部费用;(3)质量要求. 有出厂合格煤质分析报告;必要的现场煤质抽检报告费。
2、人工费:管理人员、锅炉工、水工、电工、及辅助用工的全部人工费;另含维修工、检修工、抢修工等特殊时期的人员工资及加班费用。
3、炉渣清运费:含运输费、装卸费、场地租用费、填埋费或垃圾场费用、城市环保费、环境监测费。
4、正常运行期间的:维修、检修、备品备件费、小型工具费、材料费、机械费、电费、水费及锅炉检验、试运行等费用。
5、非正常时期的:维修、检修、意外发生时的抢修及锅炉检验、试运行等期间的所有材料费、机械费、备品备件费、小型工具费、电费、水费等。
6、其他费用:资金使用费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户热量检测费用、合理或不合理热损失费用。
7、 管理费、企业利润、各项税金、规费、服务承包费。
8、大修(锅炉更新和改造),所有权单位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单位鉴定后确认费用一次性在100 万以上的由管理方交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协商确定的非核心、
主要部件,价值 5000 元以上的由管理方承担。
(六)大修的定义
1、炉排的更换;
2、炉墙(耐火墙、保护墙)前后拱的更换;
3、受热面炉管修理、更换;
4、锅筒对流管的更换、修理;
5、鼓引风机的更换。
(七)维修要在不影响正常供暖情况下进行。
(八)操作时要保持清洁卫生、安全物品堆放要整齐有序。
(九)供暖期结束后,有一个月的维护及检修(检修清单上报甲方),并对设备运行提出合理化建意。
5、服务周期:8 个月(7 个月供暖期,一个月维护、检修)
6、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款,无预付款,供暖系统运行正常 4 个月后并且考核达到 85%以上付合同价款的 40%,供暖期满后并且考核达到 85%以上付合同价款的
30%,维护及检修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并且考核达到 85%以上付合同价款的 30%(并向甲方提供检修清单);每期付款前甲方需对乙方服务内容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标准付款。
考核标准
第十一条 甲方从每期合同价款中提取 10%作为当期考评达标保证金,并按下列得分评定等级,给予相应兑付。
1、考核分值在 85 分以上为优秀,全额发放当期保证金。
2、考核分值在 80 分(含)以上至 85 分以下为合格,发放当期保证金的 90%;
3、考核分值在 75 分(含)以上至 80 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发放当期保证金的 50%。
4、考核分值在 75 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全部当期保证金。
考核办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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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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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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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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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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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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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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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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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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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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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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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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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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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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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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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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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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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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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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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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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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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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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的处理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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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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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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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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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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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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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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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用户满意度调查,满意用户占所有调查用户 80%及以上为满意, 满意用户占所有调查用户 61%至 79.9%的为一般,满意用户占所有调查用户低于 60%的为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