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配送-k8凯发天生赢家

当前位置: k8凯发天生赢家
公开招标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餐配送

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2022-11-08更新
4870阅读
共55页
收藏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 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3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

1.4 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

1.5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

2.重要指标

2.1 “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

2.2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商务要求

3.1.配送期限:三年(按600天计算)

3.2.配送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

3.4.免费质保期:按配送食品一览表中的执行。

4.其它要求: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供货商评议考核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顺利实施,学校食堂所需的大宗食材原料能够保质、保量、及时配送到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供货商的监管力度。特制订本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每年年终,全县所有学校对片区内供货商进行评议,分别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并上报教育局。

①配送物品质量……………………………………10分

②配送人员素质及服务态度………………………10分

③配送是否及时……………………………………10分

④企业信誉度………………………………………10分

教育局将所有学校对片区内供货商的评分进行汇总,求平均总值,最终评分结果不能低于8分。若评分结果8分以上,教育局将与供货商续签合同一年,供货商将在下一年继续为片区内学校供应大宗食材;若评分结果低于8分,教育局将终止与供货商的合同签订,取消供货商供货资格,供货商不再为片区内学校供货。

另外,在供货期间,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形的,将取消供货资格:

1、在供货期间,若出现供货商弄虚作假,故意串通哄抬价格,学校反映强烈,累计次数达到3次及3次以上的,将取消供货资格;

2、在供货期间,若出现供货商履约服务差,学校投诉多,反映问题集中,累计次数达到3次及3次以上的,将取消供货资格;

3、在供货期间,若出现供货商配送不及时,影响师生正常用餐,社会影响较大,累计次数达到3次及3次以上的,将取消供货资格。

    以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否则投标无效。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1项目概况

互助土族自治县教育局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发办[2011]54号)精神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从2012年3月开始全面实施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项目,项目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按200天计算;从2018年9月份开始项目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的营养膳食补助,全年仍为200天计算。

本项目配送地区:

互助县全县义务教育阶段无法提供食堂供餐的学校

1.2 产品质量要求

(1)所投乳制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提供的乳制品必须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常温保存180天。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

(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具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检验报告”,不添加防腐剂,不允许超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1.3 配餐要求

    牛奶配送:每周须保证至少4天的供应牛奶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食品种类进行配餐。

    配送时如需调整配餐品种,须经采购人同意,并保证学生营养搭配,配餐的标准要严格按照每生每天4元(按折扣后的价格即投标单价计算)的标准,不能因为折扣就降低学生配餐的质量。凡有回族、撒拉等清真少数民族学生的学校,供货方在配餐时均应采用清真生产、清真标识的食品。

1.4 储存及配送

    供货方应具备一个干净、卫生、安全、通风良好的储藏间,具有专业的配送机制及团队,如果供货方没有专业的配送部门,须委托具有相关资质、实力的配送机构,并签署委托协议明确双方责任。

1.5 交付地点

    由中标人负责免费将食品供应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发放到班级。

1.6 配送方式及配送期限

    配送过程中应采用适当的保鲜措施以保证食品的新鲜。每周配送2-3次,配送时间为三年(按600天计算)。

1.7 其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学生家长及学生的实际要求需要更换食品种类,中标人须及时调整食品种类,并自行合理配置至少一个月的食谱,经采购人同意方可配送。调整后的产品单价及规格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中的同类产品一致,并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1.8 食品种类

配送食品一览表

产品名称

重量

规格

招标单价(元)

保质期

清真与否

牛奶(浓缩奶)

≧220ml

1*24

2.2

60天

清真

乳酸菌饮品

≧200ml

1*20

2.8

8个月

 

饼干

≧100g

 

2

12个月

 

火腿肠

≧50g

 

0.85

6个月

清真

糕点类

≧50g

 

1.2

新鲜

清真

注:配餐食谱由投标人按照《配送食品一览表》自行合理配置至少一个月的食谱,并报互助县营养改善计划办公室审核备案后进行配送。

 

招标文件

共55页
转载此文件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收藏

上传
资料

扫码
关注

微信公众号
微信专属客服
常见问题
人工客服

服务时间:8:00-23:00

服务电话:17352997710

在线咨询

意见
反馈

收藏
本站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