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鄞州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范围采购人指定,投标人须清理范围内所有户外广告牌的拆除及拆除后废料的清理、外运,残值部分由采购人处理。
2、重大活动应急施工保障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大型活动、节庆假日、防台防汛期间、冰冻雪灾、创优评优等特殊时期应急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清理杂物等城市管理相关内容。
二、服务范围
鄞州区户外广告设施整治及重大活动应急施工保障范围由采购人指定。
三、人员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项目经理1人、专职安全员1人。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材料。
★(3)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文件中提供学历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及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1年1月以来社保证明材料。
(4)人员配备情况须经采购人确认,在项目实施期间应保证人员相对固定,如有变更,需提前通知采购人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5)中标人必须为每位符合国家规定社保(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条件的职工参加保险,并对所有符合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件的人员统一进行参保(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除外)。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交通事故或其他劳动纠纷,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
四、具体服务要求
(1)按期完成拆除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广告牌并全部清理外运;场地无广告垃圾无杂物等;
(2)拆除作业时承包人必须遵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现行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技术规程》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3)拆除施工前投标人应当取得必要的政府许可、备案及其他相关行政手续的办理;拆除现场应设置安全生产所采取的必要措施及设施;拆除双方约定范围内的所有与广告牌有关的设施设备;较大物料的二次破碎;拆除施工完成后的场地平整;拆除施工时对邻近设施、建筑物、树木等的防护;降噪环保所采取的必要措施;拆除垃圾的清理外运及其市政运输道路的清扫与保洁等。
(4)拆除房屋广告牌必须保证屋面不得出现漏水,若有屋面漏水则及时修补好。
(5)拆除施工前,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拆除工程编制切实有效的《拆除施工组织设计》及详细的《拆除施工安全生产措施》,以保证拆除施工的安全作业。
(6)做好拆除工程施工现场的围护。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牌,采取可靠防护措施,实行封闭施工。
(7)投标人必须派有经验的专职安全员进场做好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拆除施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安全保证措施,建立应急救援预案,确保拆除施工在安全的状态下进行。
(8)相关拆除从业人员需持有上岗证书,拆除过程中须注意施工现场安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如发生意外事故,相关责任由中标人全权承担。
(9)投标人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户外广告拆除安全作业,如有发生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10)服务期内,遇大型活动、节庆假日、防台防汛期间、冰冻雪灾、创优评优等特殊时期,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配备足够人数,工具及车辆,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做好应急施工保障工作。每次应急施工保障工作至少配备10人、货车1辆、工具若干(如气割机、磨光机、撬棍、竹梯等)。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响应并配备相应人数及设备车辆的,采购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应急施工保障工作,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视中标人违约,扣1000元/次。
(10)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1)安全要求: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