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及要求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镇江中学的委托,对该单位江苏省镇江中学校园保安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校园基本情况
校区占地 150 余亩。在校生 2500 余人,三个校大门,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健全,设有学校维稳室(维稳室下设校卫队),全面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二、保安服务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一)负责校园门卫管理,维持校园秩序,处置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二)对进出校园的外来车辆、校外人员进行询问、核实、登记。
(三)无牌照车辆、外观破旧污秽的车辆和未经保卫处查验办证的(包括营运车辆)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四)装载大件物品出校,必须出具主管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并经门卫执勤人员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五)校门两侧不得随意停靠各种车辆,不能摆摊设点、堆放各种杂物。
(六)做好灾害性天气校园安全防范工作。
(七)校园巡逻过程中对发现的用水、用电、消防、滑坡等安全隐患能及时处置上报。
(八)做好与校园安全工作相关的其它事宜。
三、委托管理事项
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门卫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一)学校大门的 24 小时门卫管理及校园安防巡逻工作。
(二)负责接送学生的公交专线车和私家车的指挥和管理,确保接送期间的道路通畅和安全。
(三)及时发现并制止校园内违法、违规及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受师生员工的报案并及时处理。
(四)校内重大活动时对大门的安全警戒与交通秩序保障;配合学校安保处做好门卫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宿舍楼夜间住校生的安全保障工作和师生车棚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行政楼、图书馆、实验楼、艺术楼、体育馆等楼栋的门厅门、各层连廊门和一楼窗户的晚间关锁和早晨开锁工作。
(七)校园流浪猫狗的驱赶与灭杀。
(八)负责安防监控中心和消防监控中心 24 小时值班及监控并做好值班记录,接到报警信号或发现可疑人员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置警情。
(九)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调遣,执行学校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应急安全保卫预案"的有关任务,努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十)完成学校主管部门临时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任务。
四、项目管理要求
(一)质量目标要求
1. 依托行业标准,根据校方管理规定与服务要求,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保安工作制度、服务整体方案和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反应迅速,预案处置有力。
2. 依法办事,文明值勤,严格管理,保障学校校财产和师生人身不受侵害, 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3. 全年无责任事故和责任案件发生,师生有安全感,对校园保安服务满意率在 90%以上。
(二)人员素质要求
1. 磋商供应商必须保证的到岗保安人数 9 名,其中 3 名保安员具有初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书。配备保安力量。磋商供应商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
2. 保安服务队长,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
3. 保安人员个人素质条件:以受过职业训练为主体,男性,身高 1.70 米以上,年龄 50 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及精神病等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体貌端正。无犯罪记录者。
4. 所聘用的保安人员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受过专门的保安业务培训,持有保安员证书,熟知校方的管理规定,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5. 保安服务队长要加强对保安业务的管理,确保保安在校园内无违规事件发生。
五、服务期限
本次保安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以实际签约入驻时间为准, 由采购人保留合同价续签下一年度保安服务托管合同的权利,如采购内容及范围不变,且必须同时满足:①符合本合同要求②通过甲方年度考核标准,双方无异议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
六、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照成交价按季支付给供应商保安服务费,如服务期内人员配备未达到本项目各岗位要求的人数,采购人有权责令限期整改或终止合同。
七、报价要求
1.本次磋商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30 万元/年,超过限价的投标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对该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并提供服务费用测算分析表。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保安服务人员的年度工资预算、保安服务法定税费及公众责任保险费和合理利润;
(2) 管理、服装(工作服、工号牌、出入证等)、教育培训、身体检查、通讯、宣传服务、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各项应有费用;
(3) 必备的电筒、警棍、对讲机、保安服务所需的各种工具等;
(4) 用于保安服务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动用品、用具等费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及服务中损坏物赔偿费用;
(5) 磋商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和其他要求条款中注明的相关内容可能产生的费用;
(6) 为完成采购文件规定的物业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其他相关费用。
2. 磋商供应商在报价时所有人员工资及相关费用测算依据:所有人员工资不低于“镇人社发〔2018〕92 号”文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20 元/人每月)。“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失业保险金) 以 3368 元为缴费基数测算,不得以“新农保”、息保、退休等任何形式替代。全日制员工全年休息休假加班工资及高温费以不低于国家相关规定测算。人员的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 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费用测算表,该表应包括报价要求中要求的所有费用。
4. 本项目反对不正当竞争(恶意低价或哄抬高价)。投标人需提供服务清单报价明细表和费用支出分析表,并结合服务方案说明经费计算的合理性。如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而投标人又不能作出合理说明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 供应商的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减少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的理由。
本项目拟录用所有人员费用不得低于上述标准进行测算,否则将视为未实 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项目实施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双方协商后补充合 同作相应调整。
八、项目其他要求
1. 供应商必须提供规范而完善的保安服务组织实施方案, 保安服务标准及工作制度;
2. 服务人员工作期间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工作时间, 不能影响采购人正常办公秩序,在重大活动和突击性工作中,采购人对服务人员可以直接指挥和调度;
3. 成交供应商及人员不得在管理区域内从事与管理、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一经发现, 采购人有权终止托管协议或建议调整服务人员;
4、成交供应商和个人不得利用管理区域内业主的房产、物业、水电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
5、服务人员因失职、脱岗造成采购人损失,成交供应商必须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赔偿或调整人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事件,采购人有权及时终止合同;
6、因保安服务不到位,采购人将依照工作制度扣减保安服务费用。
注:以上服务要求及人员要求应逐条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