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
第一部分:采购标的
一、采购标的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01 |
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门头沟区任务 |
1 项服务 |
二、项目背景
依据《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按照年度工作任务开展重点区域和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逐步实现本市辖区内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在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第二部分:商务要求
一、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和地点(范围)时间要求:
本次采购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任务。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技术方案编制,通过采购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所需专家评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按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工作专班要求,于2024年4月底前提交成果。2025
年12月底前完成统一更新。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详见第六章合同相关规定
第三部分:技术要求一、基本要求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完成门头沟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包括:永定河、北京市雁翅九河湿地公园、永定河引水渠、白石沟、刺猬河、大南沟、东港西沟、老峪沟、周家巷排洪沟、中门寺沟、百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马栏林场、清水林场、小龙门林场、东灵山-百花山风景名胜区、小龙门国家森林公园、二帝山森林公园、百花山林场、西山国家森林公园、西山试验林场、京西林场。
2、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7)《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二)国家政策
1)《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2)《关于加强资源环境生态红线管控的指导意见》;
3)《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4)《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
5)《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6)《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7)《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8)《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9)《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
(三)北京市政策
1)《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2)《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的批复》;
3)《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试行)》。
(四)技术规范
1)《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操作指南(试行)》;
2)《北京市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技术细则(试行)》;
3)《北京市地籍数据库(自然资源)标准(试行)》;
4)《北京市地籍数据库(自然资源)核查规则(试行)》;
5)《北京市自然资源预划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汇交要求(试行)》;
6)《北京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试行)》;
7)《北京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8)《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9)《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技术指南》;
10)《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11)《城市测量规范》;
12)《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1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14)《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15)其他相关标准规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1开展地籍调查工作
按照《工作方案》、《北京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北京市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细则》)等文件要求,在采购方的组织下开展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原始成果资料更新确认、预划登记单元、自然资源地籍调查、调查成果核实、调查成果编制、重要界址标志制作与埋设等。
1.1.1原始成果资料更新确认
(1)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工作应优先满足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的需要,涉及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范围内的由本次地籍调查中标单位进行地籍调查工作。
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北京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和《北京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京国土籍〔2016〕61号)和执行。更新过程中应当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同步完成地籍调查档案完善工作。如果仅属于接边及精度等原因且宗地四至未发生变化,原则上不用开展重新指界工作;由于征地、农转用和不动产登记造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变化,无需开展地籍调查直接引用相关审批和登记成果。涉及权属争议的,配合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公正、及时的做好权属争议调处。
(2)林权确权登记档案落图。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31号)的相关要求,开展林权确权登记档案数字化工作。由采购人区级专班牵头组织,林业部门负责开展林权权属证书落图,地籍调查单位配合。形成的成果由采购人区级专班核实确认。经确认无法进行空间关联的林权权属证书,应注明不能作为引用依据并形成台账留存区级专班。
1.1.2预划登记单元。
在下发工作底图的基础上,以不动产登记成果为基础,结合各级人民政府代理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的自然资源清单等资料预划登记单元边界、预编预划登记单元编码。预划登记单元时应兼顾生态功能完整性和地区特点,准确把握工作要点和难点,做到引用资料合理、依据充分;四条边界层级清晰、避让处理记录详实;必要时开展实地勘察核实和协调沟通,协调过程及会议内容及时记录;还应做好各类界线套合检查确保各类界线接边准确。
1.1.3自然资源地籍调查
(1)权属调查。利用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已有权属来源资料,采取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方式开展,并将调查成果填写至地籍调查初表中。包括:登记单元内的基本状况调查、权属状况调查、所有权状况调查、相关不动产权利及许可信息调查、指界和界标设置。权属状况调查时应做到登记单元内权属清晰、界址准确、便于追溯查询;遇到权属争议经调解无法解决的应当填写权属争议原由书进行准确记载;将重要界址点(含调解后取消争议)设立界址标志。
(2)自然状况调查。利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各类专项调查成果,查清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的类型、数量等自然状况信息,填写至地籍调查初表,必要时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取证。自然状况调查时应做到引用资料符合技术要求、登记单元内的自然资源要素全覆盖不丢不漏、外业补充调查成果证据充分准确、四条边界与自然资源要素边界之间技术处理符合建库要求。将引用或核实后进行技术处理的工作内容详细记录,便于追溯和检查。
(3)公共管制调查。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管制范围、生态保护红线、特殊保护区范围线等管理管制成果套核登记单元边界,将登记单元内相关管理管制信息与登记单元进行关联,关联信息包括:区块编号、面积、用途管制和特殊保护要求等内容、划定/设定时间等填写至地籍调查初表。
(4)不动产地籍要素调查。地籍调查单位应在调查区域内开展不动产地籍要素调查。具体参照《北京市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方案》(京国土籍〔2016〕61号)及《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执行。有审批资料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的地块应当设立宗地并开展不动产地籍调查工作;无审批资料等地块应当开展不动产地籍测量工作;其他情况(如违法和减量)直接引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建(构)筑物及范围等重要地籍要素宜采用解析法采集;其他地籍要素,可根据现场情况选取适宜的测量方法开展地籍要素数据采集。调查完成后由采购人区级工作专班转交至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
1.1.4调查成果核实。
利用不动产登记、管理和审批文件、影像等资料,采取内外业结合方式,开展预划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核实工作。核实内容包括:登记单元四条边界、相关权利和许可信息、公共管制信息以及判断为疑问需要进一步确认的问题。调查成果核实后,应当填写核实记录表并将纠正建议详细记载。
1.1.5调查成果编制。
预划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编制,形成矢量及属性表成果、元数据、文件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等。包括:(1)自然资源地籍调查表(初表)填写。应当根据调查成果核实意见,对登记单元界线、登记单元内权属状况、自然资源类型和公共管制情况等进行修改完善。(2)界址点测量。当已有界址点经确认符合精度要求无需重复开展测量
工作,可以直接引用并记载引用资料来源。当确认需要开展补充采集界址点位时,可采用解析法和图解法,将登记单元边界处界址点、明确的争议范围边界折点等进行作业采集。(3)图件编绘。按照《技术细则》编制分幅地籍图、登记单元图和专题图。(4)面积计算。面积计算包括自然资源登记单元面积、各类型自然资源面积、国有自然资源面积、集体土地面积等。将面积计算结果填写到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初表。
1.1.6重要界址标志制作与埋设。
包括:确定重要界址点数量、设计界址标志样式、定制界址标志和实地埋设。
1.2探索三维地籍调查
依托三维工作底图,充分收集已有资料,采用多种新型测绘手段(如倾斜摄影、多源激光雷达扫描测量等),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自然资源,探索三维地籍调查数据的采集和表达。
1.3开展相关配合工作
(1)配合采购方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及分析,积极配合区级工作专班做好发布通告前的必要准备、项目验收和登记审核等工作。
(2)重点和跨区的预划登记单元地籍调查工作,需接受市级专班组织的监理工作,接受市级监理单位的全过程监理、工作进度监理和综合管理监理。
(3)重点和跨区的预划登记单元地籍调查成果,需接受市级专班组织的质量核查工作,并根据市级质量核查单位的检查结果进行修改完善,直至合格。
(4)供应商须配合进行跨区、跨市成果接边和成果阶段性更新工作;
(5)依照国家相关要求,数据汇交后,中标人须配合进行数据汇交及整改工作,直至合格。
2、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等。
2.2具体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关于中小企业的相关规
定,本项目执行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符合政策规定的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见第一章《采购邀请》。
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③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见第三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3、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数学基础:
北京市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开展工作。
◇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标准的3度分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比例尺不低于1:5000。
4、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或者组织方案的采购项目,应当说明采购标的的功能、应用场景、目标等基本要求。
4.1重点难点问题分析及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过往经验分析并指出项目实施过程中潜在的困难点、风险点,并能够给出妥善的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
4.2地籍调查工作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探索三维地籍调查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开展相关配合工作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详见本章第三部分要求。
4.3驻场服务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科学合理的驻场服务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按照采购人要求,并能够给出妥善的服务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
4.质量控制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合理可行的质量控制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通过制度、辅助措施等手段,确保各项服务能保质保量完成。
5.保密措施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
功能、应用场景、目标:供应商应制定保密措施k8凯发天生赢家的解决方案,确保项目团队对项目执行中所获知信息保密。
三、履约验收方案
详见第六章合同相关规定
四、其他要求
1.项目实施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设备(包含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人员费等)由供应商负责。
★2.供应商如获成交,在开展工作中,根据采购方委托质量核查单位提出的核查结果,整改次数不得超过4次。如果整改达到5次及以上,经采购方核实确认,不得参与
采购方下一年度的项目投标工作。(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3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服务。应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保密制度,符合《实施方案》相关要求;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组现场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北京市及招标方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须提供承诺书。k8凯发天生赢家的售后服务符合项目需求及采购方利益。
五、项目团队要求
1.供应商应成立不得少于30人的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
项目成员28名),项目执行过程中供应商实施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人员保持一致,未经采购方同意,项目结束前不得随意更换。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备类似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或土地调查工作经验。
3.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在本项目任职期间,不得参与其他项目工作。
4.项目团队核心人员不得少于18人,应具备测绘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
5.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供应商应提供不少于12名技术人员驻场服务,接受区级工作专班管理、在指定地点集中办公配合开展相关业务工作。
★6.供应商应承诺①技术负责人在本项目任职期间,不得参与其他项目工作;②核心人员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3提供承诺书)
六、成果要求
(一)文字报告成果
1.自然资源地籍调查技术方案;
2.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3.自然资源地籍调查工作技术报告;
4.地籍调查情况说明;
5.地籍调查成果修改情况说明;
6.其他文字报告成果。
(二)表格成果
1.自然资源地籍调查表;
2.调查成果核实表;
3.成果审核表。
(三)图件成果
1.调查成果图件(自然资源地籍图、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遥感影像));
2.专题图件(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现状图、登记单元权属界线专题图、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关联图、国有土地使用权专题图等)。
(四)成果数据格式
1.矢量数据采用gdb格式;
2.属性表数据采用mdb格式;
3.栅格数据采用img格式;
4.文本、表格等数据文件采用docx\xlsx\pdf格式;
5.元数据采用xml格式;
6.扫描文件采用pdf格式。
(五)其他资料
1.审批文件(如有);
2.基础资料分析利用及技术口径应用选择情况;
3.检查记录(自检、互检和专检);
4.高程点数据、重要界址点点之记;
5.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
七、保密/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形成的成果归采购方所有。依据《北京市保守国家秘密条例》要求,中标人应当承诺严格服从采购方管理。
八、疫情防控要求
★供应商在京开展工作期间,应当承诺严格履行四方责任,接受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供应商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3提供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