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1、本项目为政和县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城市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2、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一:南庄洋片区,规划范围北至外洋路、西跨龙潭溪至833县道、东侧涵盖现状住宅及飞凤山,南至南庄路。总规
划范围177.17公顷(图1)
图1:南庄洋片区规划范围图
规划范围二:政和新城核心区,规划范围北至七星溪、南至迎宾大道、西至松青岗,总用地面积为123.15公顷(图2)。
图2:政和新城核心区规划范围图
2、设计目标
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是政和的未来所在,也是彰显政和发展的集成所在,规划的总体目标在于充分提升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发展定位和空间形象。设计目的在于寻求最具综合效益的规划设计方案,通过高层次谋划、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定位、高标准设计,规划具远见、富创意、最能展现政和特色,并且切实可行的空间设计方案。
3、设计原则
3.1整体设计原则
设计应遵循规划协调、整体设计的原则,统筹衔接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周边区域,以保证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整体形象、功能协调、空间融合、交通体系等,同时强调城市与自然、局部与整体,新与旧,现代与传统,历史与未来之间的对话和融合。
3.2对标先进原则
要体现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对标国内国外先进城市,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学习借鉴紧凑城市、立体城市、产城融合等先进规划理念,擘画政和新蓝图,全面体现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发展建设新极点。
3.3绿色生态原则
体现五大发展理念,坚守蓝绿空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重视对滨水岸线及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强调对城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使城市建设与自然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相协调,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景观效益有机统一。
3.4特色彰显原则
设计应准确把握片区的区域定位,充分体现其独特的区位和功能特色,突出标志景观区域,创造充分反映片区特定功能、特定地区场所、特定时代精神,兼具地方特色的城市新形象。
3.5操作可行原则
充分尊重现状,衔接已批准的各相关规划成果和已(在)建项目、发展意向等,预留一定的空间弹性,以适应未来需求变化,提出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的城市设计方案,引导片区开发建设。
4、设计要求
本次设计内容分为基本要求、总体城市设计、实施保障等三个方面,以下为正式成果的内容要求。
4.1基本要求
1、落实《政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等上位规划要求,并对相关规划进行梳理,客观研究地区发展态势与需求,准确把握发展条件与机遇,合理提出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发展方向、目标和功能定位。●
2、在充分掌握现状及背景条件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场地特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组团发展目标愿景,提出相应城市设计策略。●
3、参照最新颁布实施的《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以“整体统筹、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问题导向”为原则,在定位研究、功能策划、规划理念、技术方法、建设实施等方面秉承低碳、绿色、环保、智慧发展理念,强调整体性、特色性、生态性、领先性、弹性和可操作性。●
4.2总体城市设计
(一)中观层面的总体设计
从政和整体城市空间特征出发考虑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在政和的空间形态,借鉴先进的城市设计理念,提出总体城市设计目标和发展策略,对整个片区的发展理念、总体架构、用地布局、空间形态、交通组织、市政承载、地下空间、互联互通、公共空间等内容进行系统性设计,突出体现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城市中心地位。
4.2.1发展理念
围绕规划定位,研究借鉴深国内外同类型先进地区的建设理念,提出符合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未来发展特征且具有创想性、前瞻性的核心概念与设计对策,明确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发展价值。
4.2.2总体构架
主要包括总体空间结构和整体功能组织框架。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为政和的功能拓展区,是最重点的区域。可结合国内外类似地区发展经验,提出匹配发展定位的功能策划。对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空间结构和功能业态进行规划组织,并考虑交通、产业、生活的互动发展,探索具有山、水、城发展特色的功能和空间组织模式,体现出大疏大密、显山露水、形象凸显的城市中心特征。
4.2.3用地布局
在总体空间构架和功能组织的引导下,精细用地空间布局,优化用地功能和地块划分,统筹各类开发用地和配套服务设施用地,明确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方式,提倡土地复合使用,提高用地效率,增强片区的活力。
4.2.4空间形态
从政和整体空间形态塑造的角度出发,充分考虑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与周边片区等形态协调关系,结合山体及水系,开展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空间形态设计研究。整体空间形态应以塑造高水准的空间品质为目标,明确建筑高度、密度与体量形式和群组建筑的组织布局形式,提出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风貌、建筑风格的指引,形成显山露水,山水城相融的城市空间形象。方案应重点关注地下空间与地上建筑的有机结合,实现一体化的综合开发。
4.2.5公共空间
考虑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与周边区域开放空间系统的连接.组织片区内部公共开放空间系统,明确公共开放空间布局、形式和规模,提出公共开放空间设计对人的活动的引导方式,对重要的公园绿地、广场、步行街道、互联互通空间等明确设计构思和控制要点;阐明慢行系统与公共空间的k8凯发天生赢家的联系方式及慢行环境规划控制要求等。
传承地方人文精神,梳理分析核心区特色公共场所空间,以广场、公园、街道、慢行网络、空中连廊等公共开放空间为载体,建构系统开放、品质活力的公共空间网络体系,形成具有人本亲和力、富有商业活力与人文魅力的特色公共空间。
4.2.6交通组织
充分利用区域交通条件,研究核心区与区域、周边片区的出行关系,合理确定交通出行结构,将常规公交、城市道路、慢行等多种交通方式统筹考虑,提出符合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功能定位的交通组织模式和慢行系统建议,形成多层次的综合交通系统,探索高效、宜人、便捷的紧凑路网设计,对核心区路网结构、路网密度、次支路网系统布局提出优化建议。
4.2.7城市风貌
加强城市地域特色研究,尊重地域历史文化,重视对历史文化挖掘和传承,加强对在地风貌资源的挖掘和彰显,以及人文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形成人文景观和地域特色相融的城市景观风貌。
4.2.8地下空间设计
充分挖掘地下空间资源,结合整体空间设计方案和先进地区地下空间建设经验,探索适合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合理模式,促进地下空间的综合利用。
(二)景观概念设计
对滨水公园、重要廊道等重要公共开放活动空间提出景观设计意向,明确景观定位及景观分区,对重要场所节点的景观方案进行详细设计。
按高标准、高品质要求,打造为高颜值生态花园示范和标杆。借鉴国内外相关优秀案例,提出滨水公园、重要廊道的建设目标、设计理念、设计策略;结合周边用地性质,进行整体功能策划,细化滨水公园、重要廊道的功能定位及功能分区;以滨水公园、重要廊道、街道、慢行网络、空中连廊等公共开放空间为载体,建构高品质、活力开放、可达性强的空间网络体系。营造更能够彰显新城形象、更高品质、更便利可达的公共活动空间与景观环境,突出文化特色与地域风采。
4.3实施建议
制定城市设计开发建设指引,同时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实施性,分别从地方政府和企业开发角度,对开发成本、运营成本、开发收益进行估算,提出片区开发模式和实施计划。
4.3.1设计指引
制定城市设计导则,以图文结合的方式明确单个地块的管控要求(强制性要求和引导性要求),对下一步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的土地出让与建筑设计控制等设计条件提出明确指引。
4.3.2经济评估
(1)投资估算
结合整体方案,对开发用地进行梳理,并根据开发建设指标,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成本(包括拆迁及安置成本、环境整治成本、城市基建成本等)、运营成本进行估算。
(2)资金平衡测算
对土地出让收益情况进行估算,结合投资估算,对整体资金平衡情况进行科学评估,并提出近期资金平衡建议与近期土地出让方案。
4.3.3实施计划
提出南庄洋片区及政和新城核心区运营开发模式和分期建设建议,对建设开发模式(投融资)进行科学建议,建立项目库,提出分期实施建议。
4.4控规修编
根据城市设计成果,对政和新城核心区及南庄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
4.4.1土地利用规划:细化用地布局,合理确定各类用地比例,完善道路系统以及各类设施配套要求。确定“六线”(道路红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城市绿线、城市橙线)线位与“三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设施、市政设施)的数量,对规模、指标和界线提出控制要求。
4.4.2单元要素管控:合理确定编制单元的开发容量和人口容量,结合现状社区管理界线,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单元界线和开发容量,明确管理单元图则及相关管控要求。合理确定强度分区,明确建设用地空间各地块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控制指标,明确非建设空间各地类控制总量、保护发展导引、基础设施配建要求等。
4.4.3道路交通规划:合理规划单元内道路交通系统,明确各级道路(含支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4.4.4城市设计引导:落实各地块形体方案,深化研究城市空间形态,创造丰富优美的城市空间,提出编制单元内高度控制、标志节点、主要界面、天际轮廓线、公共开放空间、建筑风貌、环境艺术等要素的布局和引导要求。
4.4.5市政工程规划:预测片区各类市政专业承载力需求,统筹落实设施的规模和布局,确定各类工程管线走向、管径,与周边片区市政系统做好衔接,确定排水系统控制节点标高。
4.4.6环境保护和防灾规划:对大气环境、地表水质、噪声控制、垃圾处理率等环保指标提出标准要求。落实相关专项规划要求,对抗震规划、防洪防涝规划、人防规划、消防设施规划等提出控制要求。
5、成果要求
5.1规划设计说明要求
综合阐述城市背景、现状条件分析以及上位规划相关要求;●
分析说明规划地区的城市设计控制目标、控制原则、城市设计方法;●
研究说明功能定位与开发策略、总体空间格局、城市设计构思方案、空间结构与形态设计、功能与用地布局、景观风貌结构、交通组织、建筑控制、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公共环境艺术等规划内容;
提出经济效益引导、开发模式、开发时序和城市设计实施策略等内容。●
5.2规划设计图纸要求
要求图文清晰、完整、规范,能清楚表达设计意图和内容,图纸规格尺寸齐全、准确,须标注比例尺,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文件的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简体。设计成果图纸要求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阶段城市设计深度,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均为图纸设计深度要求,出图比例不限):●
(1)综合现状分析图——对场地的地形地貌、景观和历史文化资源、现状建筑状况、土地利用现状、道路交通现状、开发建设状况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
(2)土地利用规划图,比例1:2000-1:5000;
(3)城市设计总平面图——应清晰反映整体空间布局,包括广场、水面、绿地公园、建筑等,以及周边环境、与道路的衔接关系等。比例1:1000-1:2000;
(4)功能布局分析图
(5)景观结构规划图
(6)交通组织及交通设施规划图——主要表达规划规划范围内车行和人行交通组织以及与其他区域的交通联系,确定道路的红线位置、断面以及主要交叉口、广场的位置和控制范围,并标识必须配置的交通设施(车站、公交站、停车场、人行天桥或地道等)的位置。
(7)建筑高度控制引导图
(8)开发强度控制引导图
(9)开放空间系统图
(10)重要界面控制图
(11)慢行系统引导图
(12)地下空间布局图
(13)建筑风貌引导图
(14)总体空间形态鸟瞰图
(15)重要空间场所和主要空间节点设计图,比例1:500-1:1000;
(16)主要天际线展开面设计图;
(17)技术经济指标图
(18)其他能反映城市设计意图和内容的图纸。
5.3成果形式
设计成果包括文本文件、展示图板和电子文件。
5.3.1文本文件
文件及图纸装订a3文本二十份。
5.3.2电子文件
含以上设计内容电子文件的光盘3套,设计图纸为dwg格式、表现图为jpg格式。
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
序号 |
参数性质 |
类型 |
要求 |
1 |
★ |
交货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
2 |
★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 |
交货条件 |
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依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通过评审验收。 |
4 |
★ |
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 |
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
5 |
★ |
履约验收方式 |
1、期次1,说明:规划成果符合相关专业规范,并经专家评审和县规委会审议 |
6 |
★ |
合同k8凯发天生赢家的支付方式 |
1、合同签订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2、提交评审方案,经专家评审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3、提交报批成果,经县规委会审议通过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 4、提交成果稿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
履约保证金
采购包1:不缴纳
其他商务要求
7、违约责任
7.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7.2在签订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7.3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8、仲裁、诉讼条款
因采购或与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本项目不允许中标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主体、非主体、关键性工作、非关键性工作进行转包、分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违约,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2.2、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