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17号201#
被投诉人: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漳州市前锋后井新村50号
采购项目名称:龙海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350681]zzzd[gk]2018029
投诉人厦门智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智宇公司”)因对被投诉人漳州正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下称“正大招标公司”)代理的龙海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后,将投诉书副本转送相关当事人。本机关调取了监控材料,并对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一、 投诉事项情况:
投诉人智宇公司投诉称:
2018年11月27日,正大招标公司组织的龙海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在评标时,出现无关人员携带通讯工具多次随意出入评标室,接触并影响评标委员会委员,干预评标过程的情形,在唱标时,无关人员仍然随意出入唱标室,影响唱标过程。现场监控录像记录下当时情形,因该录像保存在招标代理人处,投诉人无法获取该录像并予以提供。
被投诉人正大招标公司称:
本项目的评标现场除了我司工作人员与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外并无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评标室,且进入评标室内的人员均并未发表任何倾向性意见干预评标结果。本项目在唱标过程中也并未出现非监督人员,非各投标代表,非唱标工作人员的闲杂人在唱标室之违规行为,也未出现无关人员多次随意出入评标室的行为。
二、处理事项情况:
经查,采购人龙海市民政局授权委派林某某、黄某某为该项目采购评审监督代表,授权委派蓝某某为该项目采购评标委员会成员。
该项目在评标过程中,监控录像显示有采购监督人林某某、黄某某及采购代理机构人员数次进入评标室,另还有投标人进入评标室进行现场演示,除外,未发现其他人员进入评标室。同时,在评标过程中,未发现采购监督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发表引导性或倾向性的言论、影响或干预的行为,且未发现评标委员会有影响采购公正的评审。
该项目在唱标过程中,监控录像中也未发现有无关人员随意出入,影响唱标过程的情形。
本机关认为,采购监督人林某某、黄某某进入评标室符合《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进入评标室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第四十五条履行职责规定,投标人进入现场进行演示符合招标文件评标方法规定,以上人员均不属于无关人员,且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其有影响或干预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综上,投诉人投诉在评标过程中,出现“无关人员携带通讯工具多次出入评标室,接触并影响评标委员会委员,干预评标过程的情形”和“在唱标时,无关人员仍然随意出入唱标室,影响唱标过程”的事项与调查事实不符,投诉事项缺乏依据,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本机关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龙海市人民政府或漳州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龙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海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抄 送:漳州市财政局、龙海市民政局、南京禾康智慧养老产业有限公司
龙海市财政局人秘科 2019年1月15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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