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采投202007
一、项目编号: pr(zx)a202003004
二、项目名称:湖北竹溪金铜岭化工园区二级消防站消防装备采购项目(三包)
三、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a:迅捷安应急装备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住所地:十堰市茅箭区何家沟工业园何家沟路2号
被投诉人:湖北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武当路22号4幢1-1-1
联系人: 罗成平 联系电话:13339851428
投诉人b: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随州市曾都区南郊
联系人: 叶 丽 联系电话:13886862625
被投诉人1:湖北竹溪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竹溪县农贸街与园区北路交汇处附近
联系人: 刘 毅 联系电话:13971934377
被投诉人2: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竹溪县城关镇长安大道一品酒行旁
联系人: 戴先生 联系电话:07192091003
被投诉人3:湖北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武当街办武当路22号4幢1-1-1
联系人: 王维维 联系电话:0719-8263669
四、 投诉基本情况
(1)投诉人a:迅捷安应急装备科技(湖北)有限公司,因对政府采购质疑答复不满,于6月8日向我局提起政府采购投诉。投诉事项1:我公司投诉中标单位“湖北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类似项目业绩。其业绩应该不予认可。投诉事项2:在项目履约能力比我司差,投标价格比我司高的情况下,我们质疑中标方以什么理由中标?
投诉请求:请求取消中标供应商的业绩和价格得分,对本次招标结果进行重新评定。
(2)投诉人b:程力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于6月10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普荣造价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枉顾事实依据,无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行曲解招标文件要求,包庇中标供应商湖北谦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严重损害了我公司及相关同行的合法利益。
投诉请求:我公司对于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无法接受,特向贵局提出投诉,请求贵局调查处理,以维护我公司正当权益。
五、审查核实情况
经财政部门调阅审查了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专家评审材料、投诉人的投诉材料、被投诉人的答辩材料等书面材料,并请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如下:
投诉人a:投诉事项1成立,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进行评审。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人b: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经本部门审查,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部分)设置了“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3分,合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不得分”等没有明确判断标准、容易引起歧义的表述。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第三款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通知》(鄂财采发〔2019〕6号)的规定。
六、处理依据及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二)项的规定:该采购项目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事项:
相关当事人对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竹溪县人民政府或上级财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竹溪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竹溪县财政局
2020年7月6日
找不到您要的资料?
请简明清晰的描述您想要找到的资料类型或名称,我们会尽快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