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南充安龙汽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充市高坪区航空港工业集中区
法定代表人:王俐
授权代表人:冯丹
被投诉人: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蓬安县亿联国际商贸城 26 栋二楼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蓬安县杨家镇人民政府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编号:scjwy-2020-pa001 号 )的质疑答复,于2020年7月15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我局依法予以受理,现本案已审查完结。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蓬安县杨家镇人民政府压缩式垃圾车采购项目(编号:scjwy-2020-pa001 号 )中标供应商湖北嘉铭汽车有限公司,提供的中标产品为湖北润力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润知星牌scs5070zyseq6压缩式垃圾车。投诉人根据“王力汽车网”查询的“润知星牌scs5070zyseq6压缩式垃圾车”信息,认为中标产品不能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的技术性能要求,主要涉及压缩比、“控制盒 运动控制器 can 总线操作面板”的控制模式、垃圾箱后端面的密封性、操作面板、液压系统、气控多路换向阀、控制技术等7个方面。
二、投诉请求
1.核实中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里中标产品性能图片说明或图片证明文件内容是否完全满足招标要求。核实中标供应商在“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及“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内应答是否为完全响应。如核实后,湖北嘉铭汽车有限公司投标响应文件未能完全满足询价通知书对产品技术性能的招标要求,且响应文件前后不一致,请依法取消湖北嘉铭汽车有限公司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2.投诉人依法申请在该项目履约验收阶段参加社会监督。
三、审查情况
在审查过程中,我局依法向四川省君唯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投诉答复通知书》、投诉书副本,组织人员查阅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质疑回复和投诉答复说明、中标供应商提交的该项目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该项目专家评审资料等相关资料,对该投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具体审查情况如下:
经查看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湖北嘉铭汽车有限公司提交的技术服务性投标文件,在“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中对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相关技术参数进行了完全响应,并提供了询价文件要求的承诺函。目前,该采购项目尚未开展履约验收活动。我局认为,投诉人仅根据商业网站的公告信息不足以判定中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询价文件的技术指标要求,投诉事项不成立。
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人申请在该项目履约验收阶段参加社会监督,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第二十三条至二十八条规定执行。
投诉人、被投诉人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充市财政局或者蓬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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